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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国家安全 你我共同维护

发布时间:2022-04-15     次浏览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那么,国家安全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维护国家安全,普通...

2022年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那么,国家安全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维护国家安全,普通公民和组织有哪些义务?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是否有相关救济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国家安全”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国家安全”的内容

国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以及深海安全。

三、普通公民和组织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第七十八条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四、危害国家安全小案例

小王是一名摄影爱好者,也是一名军事迷。其住处附近有军用机场,每当军用战斗机在天空中飞行时,小王就拍摄下来发到微博上和朋友圈里,并将照片分享给国外网友。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小王的行为已经危害到了国家安全,涉嫌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五、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公民和组织该怎么做

公民和组织发现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应当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举报电话:12339,网络举报:www.12339.gov.cn,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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